郝俊玲,女,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伊金霍洛旗金湖幼儿园教师。
她大胆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工资制等改革措施,将工资、奖金分配与工作业绩挂钩,切实体现优教优酬,使每个教师都能在不同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在郝俊玲同志带领下,经过全体金湖人几年的不懈努力,金湖幼儿园现已跃然进入公众视野,先后被评为“三八红旗单位”、“巾帼标兵单位”、连续三年评为“教育督导突出单位”。郝俊玲同志本人也曾荣获旗级优秀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旗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伊金霍洛旗教体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旗级“优秀校园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