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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09:03 作者: 来源:

伊工发〔2018〕5号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各系统(产业)、各园区工会联合会,旗直机关工会联合会,旗直各基层工会,各企业工会:

一年来,全旗各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照《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大局中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我工会工作向前发展,经旗总工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名额

先进基层工会10个,先进工会工作者20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基层工会从全旗各基层工会中评选。申报对象为各镇、园区、社区、系统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委员会。

申报条件为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在促进本单位、本区域科学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职工(含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在90%以上,会员评家满意度在85%以上。在调动职工群众工作积极性、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改善职工生产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鲜明的活动项目、亮点工作和特色内容,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二)先进工会工作者。先进工会工作者从全旗工会干部中评选。

申报条件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热爱工会工作,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熟悉工会业务,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思想政治、文化技术教育,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热心服务职工群众,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职工的信赖和赞扬。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工作者,在2018年度工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对照标准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通过推荐评选总结推广一批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的基层工会典型。

(二)凡未建立工会组织、未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严重违纪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得推荐上报。

(三)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纸质版1份(打印电子版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3月2日17:00前报送至旗总工会综合业务部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人:孙  

联系电话:0477—8960063

   箱:yqzghywb@163.com

 

附件:1.2017年度先进基层工会审报表

      2.2017年度先进工会工作者审报表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

                               2017年1月30日

 

附件1

伊金霍洛旗先进基层工会审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旗总工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伊金霍洛旗先进工会工作者审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政 治 面 貌

 

入 党 时 间

 

文 化 程 度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工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基层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旗总工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伊金霍洛旗总工会                   

 2018年1月30日印发